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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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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策略

  • 發布日期:106-06-23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徵才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稱 設計師
官等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8職等
人數 1人(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不限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105-05-31~105-06-07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資訊相關系所畢業。
  2. 考試及格類科: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有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4.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 化學資訊系統之規劃、設計與採購事項。
  • 化學資訊系統之建置、管理與維運事項。
  • 電腦網路維運與管理事宜。
  • 資訊安全相關事項。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
聯絡E-Mail cclo@epa.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www.epa.gov.tw/tcsb/「最新消息」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6年5月31日前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綜合規劃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綜合規劃組/設計師】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另簡歷冊併請e-mail至本局綜合規劃組羅先生cclo@epa.gov.tw ,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二)初審合格者本局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三)甄選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四)聯絡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綜合規劃組羅先生 聯絡電話:(02)23257399#5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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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1,231
  • 資料更新日期:107-10-29
  • 資料檢視日期:10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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