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106-06-23
- 發布單位:綜合規劃組
徵才機關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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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職系 | 資訊處理 |
職稱 | 設計師 |
官等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8職等 |
人數 | 1人(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不限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105-05-31~105-06-07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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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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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 |
聯絡E-Mail | cclo@epa.gov.tw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www.epa.gov.tw/tcsb/「最新消息」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6年5月31日前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綜合規劃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綜合規劃組/設計師】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另簡歷冊併請e-mail至本局綜合規劃組羅先生cclo@epa.gov.tw ,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二)初審合格者本局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三)甄選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四)聯絡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綜合規劃組羅先生 聯絡電話:(02)23257399#55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