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張家祥
遺失物品一律放置在1樓流通櫃台,請讀者先至系統查詢,疑有遺失物品再至櫃台詢問。
遺失物品自刊登當日起6個月內,請讀者於週一~週五8:30-17:00辦公時間,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洽詢流通櫃台認領。無人認領之失物,本館將物品視為廢棄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