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期間:1天
提出申請臨櫃、網路
僅能以其本人車輛辦理免稅 (每人以1輛為限)由地方稅稽徵機關主動審核免稅,並通知身心障礙者
經衛生福利部指定醫院合格醫師鑑定,符合身心障礙證明核發標準者。有效期限為5年,換證屆滿時可申請換證。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
設籍新北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者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
設籍新北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經需求評估為行動不便者
辦理期間:1天
提出申請臨櫃、網路
辦理期間:5天
審核申請要件辦理期間:1天
核定符合回覆申請人 核定不符合重新申請區公所臨櫃、網路
由社政單位確認資格
戶籍區公所領取、郵寄
戶籍區公所領取、郵寄
區公所臨櫃、通訊掛號申請、網路
戶籍區公所領取、郵寄
公路總局監理所/站
公路總局監理所/站領取
新北市政府雲端櫃台-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限初次申辦)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 (板橋分處)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 ~18:00(中午不打烊)
總機:(02)8952-8200
地址:(220246)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段143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