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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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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士 申辦福利小幫手

減免使用牌照稅

身心障礙者無駕駛執照

車輛限其本人、配偶(可不同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該車輛可辦理免稅 (每人以1輛為限)

需自行申報免稅:新北市其他縣市

身心障礙者有駕駛執照

僅能以其本人車輛辦理免稅 (每人以1輛為限)由地方稅稽徵機關主動審核免稅,並通知身心障礙者

由地方稅稽徵機關主動審核免稅,並通知身心障礙者
請注意:車輛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超過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者,其免徵金額以2,400cc、262英制馬力(HP)或265.9公制馬力(PS)車輛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須課徵差額稅款。

申請流程

步驟ㄧ受理階段

辦理期間:1天

提出申請

臨櫃、網路

步驟二審核階段

辦理期間:5天

審核申請要件
步驟三審核結果

辦理期間:1天

核定符合回覆申請人 核定不符合重新申請

應檢附文件

必備文件
  1.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申請書
  2. 行車執照
  3. 身心障礙證明
  4. 戶口名簿 (車輛為身心障礙者本人所有時,得以身分證代替;車輛為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所有時,得以雙方身分證代替)

申辦方式

線上申辦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稅務e平台

臨櫃申辦
身障者所屬之車輛車籍地行政區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 (板橋分處)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 ~18:00(中午不打烊)
總機:(02)8952-8200
地址:(220246)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段143號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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