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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國際專業毒化災應變交流研討會

活動資訊

報名截止:107-12-1517:00

日期
107-12-20
地點
集思臺大會議中心 蘇格拉底廳(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 號 B1)
總時數
4小時
名額
120剩餘19
  • 參加對象

    環境事故災害防救政府機關(包含環保、消防、警察及衛生等)、運作業者、諮詢專家群、環 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環境事故諮詢監控中心、協會與民間組織等單位

  • 活動時間

    107-12-20 09:00 ~ 107-12-20 17:00

  • 活動內容

    鑑於我國體系建置之完備度、技術發展的前瞻性、拓展服務之積極性,以及未來的展望與規劃。政府正積極強化毒化災應變體系運作、組設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組織係為輔助事故發生時之防護、應變及清理措施,除持續爭取經建計畫支持外,更明定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組織定義,增訂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人未組設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組織之罰則規定。自 103 年 12月 10 日國內法規公告實施全面建置跨區性全國性聯防組織之體系,其中對於跨縣市的毒化物運輸行為之聯防亦從推動與輔導,整體運作亦從功能強化的初期目標進階至能量落實的重要階段,不僅說明政府立法增修相關施行細則,並責成業者應自我管理與負起運作及應變責任的重大施政方針。鑑於我國體系建置之完備度、技術發展的前瞻性、拓展服務之積極性,以及未來的展望與規劃。政府正積極強化毒化災應變體系運作、組設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組織係為輔助事故發生時之防護、應變及清理措施,除持續爭取經建計畫支持外,更明定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組織定義,增訂第一類至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人未組設全國性毒性化學物質聯防組織之罰則規定。自 103 年 12月 10 日國內法規公告實施全面建置跨區性全國性聯防組織之體系,其中對於跨縣市的毒化物運輸行為之聯防亦從推動與輔導,整體運作亦從功能強化的初期目標進階至能量落實的重要階段,不僅說明政府立法增修相關施行細則,並責成業者應自我管理與負起運作及應變責任的重大施政方針。

  •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主辦單位:環境事故專業諮詢監控中心(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協辦單位:北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國立聯合大學)
         中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南區環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附件下載

聯絡窗口

楊子萱小姐,電話:049-2345678;電子郵件:itri532642@itri.org.tw
陳新友先生,電話:049-2345374;電子郵件:shinyuchen@itri.org.tw

注意事項

即日起至 107 年 11 月 6 日(週二)下午 17 時止,採網路方式完成報名 , 網址為「毒災防救管理資訊系統(http://toxicdms.ep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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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點閱次數:7,472
  • 資料發布日期:10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