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天然災害停課處理原則、總機電話及專線手機號碼
- 壹、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天然災害停課處理原則
- 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本學院所在地之地方政府(臺北院區為臺北市政府、南投院區為南投縣政府)發布停止上班時,所在地院區各班期均比照停課且不另行補課。前項停課班期於恢復上班時,如尚有未實施之課程,仍應依各班期課程表繼續辦理,但有例外情況,將另行通知。
- 學員於停課期間,已提前住宿或住宿者,仍可留宿,並由本學院供膳,膳宿費用由本學院支應。
- 學員遇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至第15條所規定之情形,得自行決定停止參訓,並由服務機關通報本學院。
- 本學院所在地之地方政府發布停止上班時,所在地院區圖書館 之讀者還書期限順延。
- 停課期間,本學院(臺北院區)留宿學員如需使用福華國際文教會館(以下簡稱會館)
- 各項服務,請逕洽詢會館大廳櫃台服務人員。
- 其他臨時事項,請參閱本學院全球資訊網站最新消息相關公告訊息。
- 貳、 總機電話:臺北院區02-83691399、南投院區049-233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