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預約
目前選擇的設備項目:討論室A
討論室
討論室A
使用說明
若已知無法於排定時間內使用討論室,可於預約時段開始前取消借用。 若逾時十五分鐘未報到,系統會設定停止借用討論室一個月。 借用人不得於討論室從事非學術討論活動。並不得有吸煙、飲食、喧嘩或其它不當行為。 使用討論室時,需維持室內整潔,不得破壞室內既有設施,若有毀損,借用人需負賠償責任,未經同意並不得將其他空間設備移入室內。 討論室使用完畢,應立即告知櫃台人員。 其他事項詳見「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討論室借用要點」。